一、申办方式:
读者凭身份证到外借室办理借阅证。每位读者限办理一张借阅证。
二、使用功能:
押金 | 使用功能及范围 | 外借册数 | 外借期限 |
100 元 | 1.可在文学、社科、自科、少儿等借阅室借阅中文普通图书; |
图书2册
| 30天,借阅期内可续借一次。续借可通过登录本馆网站办理或到外借室续借 |
2.可在外文借阅室借阅国内版外文图书; | |||
3.可在中文期刊借阅室借阅过刊合订本。 | 期刊合订本2册 |
三、借阅证挂失、补证及退证办法:
1. 借阅证如不慎遗失,应立即到办证处办理挂失、补证手续;
2. 补办借阅证的读者需将名下所借图书全部还清,且无过期图书方可办理。补证时需带本人有效证件,如有押金收据也一并带来;
3. 办理借阅证一年后方可申请退证。退证时需先还清所借图书,并无过期图书,由本人携带身份证(手工办理的读者需带押金收据)前来办理,退还押金,押金收据及借阅证注销。
四、友情提示:
1. 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,请勿转借;
2. 请妥善保管好手工办理时开出的押金收据,凭押金收据退还押金;
3. 本办法自2013年9月23日起实施,解释权属井冈山市图书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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